就业登记的通知及说明
来源:东昌府人社局 日期:2022-03-17 浏览

东昌府区各参保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精神,要提升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覆盖面,切实承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职能,对处于就业状态的,由用人单位同步申请办理就业登记、社保登记和用工备案登记。

就业失业登记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基础入口之一,是建立城乡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推进就业经办与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各项扶持政策应享尽享,2022年3月11日起,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职工社保增员及缴费之前,需要先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就业登记,就业登记流程附后。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