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由调解仲裁机构对争议作出调解意见或仲裁裁决的一项准司法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未经仲裁,当事人不得去法院起诉。
2.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受理哪些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3.处理劳动争议有哪几种方式?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4.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进行协商?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5.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4)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5)其他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6.经调解成功的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吗?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7.什么情形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申请包含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9.劳动争议仲裁是否收费?
不收费。
10.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有权利自行和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11.仲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多长?
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11.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怎么办?
除了法定情形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