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匹配人力资源供需双方专业高效的优势,有效推动登记失业人员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0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引航助跑”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66号)等文件精神,现征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项开展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一、征集范围
有意承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聊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且持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依法经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失信黑名单等信息;
3.遵守人力资源服务有关规定,确保服务对象信息安全,除工作需要外,承诺不泄露服务对象信息;
4.能够安排至少1人专职负责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
二、征集步骤
(一)信息发布。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聊城智慧就业平台、聊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信息,并以短信方式向《2022年度聊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告公示》名单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送信息(发送至报告公示名单内的联系人电话)。
(二)提交备案材料。有意承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表;
4.法定代表人和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身份证。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确认。
(三)汇总发布。审核通过后,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聊城智慧就业平台、聊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服务电话等信息。
三、支持政策
1.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行业领军机构,优先推荐其从业人员参加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培育、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修项目。
2.介绍登记失业人员到我市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贴。
3.开展就业创业政策专题培训班,帮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了解稳就业促就业政策。
4.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
请有意承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7月24日前,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邮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人社部门的监管和业务指导。
联系人:张士桥、陈晨
电话:8288431、8213566
公务邮箱:sjyrczxjyk@lc.shandong.cn